【导读】2024年伊春市南岔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
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维护我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征得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辅警100人,其中,男性辅警90人,女性辅警10人。详见《南岔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公告发布
(一)公告发布网站
1.南岔县人民政府官网(以下简称政府官网)
2.南岔县公安局“南岔公安”公众号(以下简称公众号),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公众号上发布。
(二)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9日。
四、招聘条件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此次招聘辅警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十八周岁及以上(2006年01月19日之前出生)、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9年01月19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年龄上限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4年01月19日以后出生),具体情况见《南岔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
5.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6.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岗位工作满3年(不含试用期),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加分条件及优先聘用情况
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九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派出机构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分别加10分、1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士兵。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组织招聘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满足多种情形的,不重复加分。
退役士兵专项岗(岗位代码03)为退役士兵专用岗位,限伊春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不予加分;伊春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退役士兵可报考除退役士兵专项岗以外的岗位,享受加分政策,岗位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公安、司法警官院校应往届毕业生(非公安、司法专业的除外)报考辅警岗位,岗位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月30日9时至2月1日16时。
报名地点:南岔县禁毒教育基地(新建社区)四楼
联系人:袁野电话:0458-3412208。
联系人:邹庆阳电话:0458-3412208。
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需要携带的主要材料:
1.《南岔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像素为100*140,大小不超过500kb,jpg格式的电子版照片,需用“报名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1356877458@qq.com。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南岔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