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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佳木斯桦南县公安局辅警招聘70人

2022-02-09  |  来源:  桦南公安

【导读】2022年佳木斯桦南县公安局辅警招聘7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管理工作,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桦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使本次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有序开展,结合《黑龙江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当前公安机关辅警队伍实际,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工作职责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其中A类看护岗位40名(男39名[岗位代码A1]、女1名[岗位代码A2]),B类警务辅助岗位30名(男26名[岗位代码B1]、女4名[岗位代码B2])。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执行市、县纪委监委留置基地留置人员安全看护和县公安局其它警务辅助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在20—35周岁(1987年2月1日至2002年2月1日出生),要求男子身高170CM以上,女子身高160CM以上,退伍转业军人及公安民警子女报名女性文职可放宽至40周岁;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艰苦边远地区及退伍转业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具有良好品行,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瘢痕,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5、体检项目按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无前科劣迹,符合招考人民警察的体检及政审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

2、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机关确认的);

3、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本人家庭主要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他不适合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减少人员聚集。此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的方法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在桦南县政府网站、桦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名时间:2022年2月7日至2022年2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报名时间:13:30—16:30)。 2022年2月11日16:30时报名截止,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桦南县公安局(403室)

咨询电话:0454-6262057

报名所需材料:

1、《桦南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在公告底部下载),近期同版蓝底一寸彩色照片6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3、本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

4、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

5、本人签字确认的《桦南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承诺书》(附件在公告底部下载)一份;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县公安局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公安基本理论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上按招聘名额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并进入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选拔岗位数额1:2比例确定(达不到1:2比例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占总成绩的50%。

(六)体能测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进入体能环节。

1、参加测评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携带有效证件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为: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为:

2022黑龙江佳木斯桦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人)

体能测评项目与方法具体细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鞋底不得有金属钉、胶钉或塑料钉)、饮用水等物品。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测评场地。

4、因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能、体检人员。如各环节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开考比例和招录比例等事宜。

(七)体检。结合体能和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拟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个人缴纳。体检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统一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空缺的按照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政审。由县公安局负责对招录人员进行政审工作,对本人受过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不予录用。

(九)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围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条令、纪检监察法等上岗前培训。

(十)公示。对于体检、政审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桦南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分配到桦南县公安局相关岗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内辞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出现人员空缺,按选拔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以上所签订的合同待上级公安机关下发关于辅警的最新文件后,此合同自行废止,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合同)。

待遇: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800.00元,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待遇,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本人缴纳。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3.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桦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4.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此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0454区域外报考者抵返我县前,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县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到达本地的报考者,应提前向招聘机关申报,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报名、考试。报考者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报考者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再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公布相关要求。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报考准备工作。

原标题:桦南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8HhJc5zpxYiXKMAv08v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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