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金林区公安分局招聘辅警3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黑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了保证金林区公安分局正常执勤、执法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25名男性,5名女性,临时聘用人员(男性,需参加值班巡逻)。这次招聘的临时聘用人员,为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有对公众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辅助公安民警开展执法的权力,不配备警械武器。招聘人员按照临时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身体素质好,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端正,有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自愿从事公安机关治安协管工作,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胜任岗位的旺盛精力,无违法乱纪行为。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够遵守保密规定。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2月1日之前出生),32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法律知识。
6、退役士兵条件可适当放宽学历为高中及以上,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军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因涉嫌杀人、放火等八类重大刑事案件被判处刑罚的;
6、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非法上访或者从事其他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统一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0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2、联系电话:
(座机)0458-3738521
(手机)18645860416、18814585921
3、报名地点:金林区公安分局三楼政治处
4、报名时提供材料:
(1)本人需携带2021年金林区公安分局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户口簿原件、户口主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1张。
(4)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张。
(5)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6)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张。
应聘者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事项请于报名截止后密切关注金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金林宣传”公众号,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内容:政治思想理论、公安工作相关知识、公文写作。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由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占总成绩30%,由金林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
(三)面试:主要考察仪表仪态、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由金林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
五、体检政审
1、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结束后,金林区公安分局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体检、政审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
2、进入体检政审范围人员确定后,金林区公安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内容包括本人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体检及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后管理和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金林区公安分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考核合格,履行续聘手续。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报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聘用人员月工资2200元/人。(含“五险”个人承担部分)。
七、合同约定
试用期1个月。临时聘用人员应当遵守金林区公安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领导,保守工作秘密,完成工作任务。因违法违纪或工作失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解除聘用。
八、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21年金林区公安分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ycjl.gov.cn/xwzx/tzgg/2021/12/20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