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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牡丹江林口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0人

2022-09-15  |  来源: 林口县人民政府

【导读】2022年牡丹江林口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黑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2年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统招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备相应学科初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从业资格等其他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岗位,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人员需在5年内取得,如5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国(境)外学历限研究生,且第一学历须为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学历。同时,海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须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林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违纪、违法正在被审查调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5.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kou.gov.cn/)、春风人才网(http://www.ibaoming.net)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lk2022ws.ibaoming.net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09:00—9月27日17:00

注意事项:

1.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

2.网上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含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考生须即时开通支付宝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28日17: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退还考试费。具体退费事宜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3.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考生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5.考生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

6.关于取得毕业证、职称证、从业资格证等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4日(含当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7.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与《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如发现填写的信息不属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或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8.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将以《通知》方式在林口县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咨询、举报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政策咨询电话:0453—3531998

监督举报电话:0453—3531368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如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考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核减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考生成绩必须高于或等于划定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

(四)考试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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