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鸡西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7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黑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鸡西市部分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27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鸡西市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即1988年6月3日(含)至2006年6月2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3年6月3日(含)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8年6月3日(含)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9.鸡西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67-2386694。
(一)报名、现场资格确认
1.报名方式
为缩短考试周期,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开展,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在2024年6月12日16:00前,到报考岗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和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现场资格确认审核合格的,视为审核通过,报考人员需及时进行缴费,不可改报。
提示:逾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取消报考资格;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逾期提供笔试政策性加分所需材料的,取消加分资格。本次招聘报名网站不公布各岗位实时报名人数。
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的,需在个人基本信息中填写加分项,未填写的,不具备现场审核政策性加分资格)、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2.网上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6月5日9:00至2024年6月1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报名(https://jxbfsy2024.ibaoming.net/,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37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3.缴费确认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90元,面试不收取费用。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6月5日9:00至2024年6月13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现场资格确认和政策性加分审核时间、地点及电话
(1)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审核地址及电话
①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92号-3楼大厅窗口,电话:0467-2379003,0467-2355596;
②鸡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鸡西市鸡冠区劳动路46号一楼大厅,电话:0467-2877285;
③鸡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鸡西市鸡冠区鸡西大剧院东侧人事科,电话:0467-2186057;
④鸡西市梨树区应急管理局,鸡西市梨树区九道街53号三楼303室,电话:0467-2483408。
5.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
(1)报名平台打印的《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有效期内,学信网下载打印);
(5)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档案保管证明;
①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国企、民企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如本人档案由所在单位保管,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如本人档案未在所在单位保管,则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保管证明格式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为准)。
②未就业报考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保管证明格式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为准)。
(7)如有报考人员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的,需额外提供政策性加分所需材料。
(8)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无需档案保管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二)政策性加分政策及所需材料
1.笔试加分政策
(1)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