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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鸡西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7人

2023-11-23  |  来源: 鸡西市人民政府

【导读】2023年鸡西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7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黑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加强鸡西市事业单位队伍建设,解决专业人才急需紧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37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鸡西市202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含)即1987年11月22日至2005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2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2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现役军人;

8.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9.鸡西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鸡西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67-2386694。

(一)报名、现场资格确认

1.报名方式

为缩短考试周期,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确认同时开展,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在12月2日16:00前,到报考岗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和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现场资格确认审核合格的,视为审核通过,报考人员需及时进行缴费,不可改报。

提示:逾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取消报考资格;逾期提供笔试政策性加分所需材料的,取消加分资格。本次招聘报名网站不公布各岗位实时报名人数。

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的,需在个人基本信息中填写加分项,未填写的,不具备现场审核政策性加分资格)、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2.网上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报名(https://jxbfsy2023.ibaoming.net/,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81),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3.缴费确认

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45元,面试不收取费用。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00至12月2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现场资格确认和政策性加分审核时间、地点及电话

(1)现场审核时间

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审核地址及电话

①中共鸡西市委员会,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5号-6楼市委统战部610室,电话:0467-2389928;

②中共鸡西市委员会,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5号-4楼市委宣传部407室,电话:0467-2353553;

③鸡西市应急管理局,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9号-3楼310室,电话:0467-2186705;

④鸡西市纪委监委,鸡西市鸡冠区财兴街16号-8楼809室,电话:0467-2878029;

⑤鸡西市审计局,鸡冠区鸡兴东路39号-5楼503室,电话0467-2396116。

5.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

(1)报名平台打印的《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有效期内,学信网下载打印);

(5)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佐证材料;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档案保管证明;

①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国企、民企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如本人档案由所在单位保管,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如本人档案未在所在单位保管,则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保管证明格式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为准)。

②未就业报考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保管证明格式以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为准)。

(7)如有报考人员申请笔试政策性加分的,需额外提供政策性加分所需材料。

(二)政策性加分政策及所需材料

1.笔试加分政策

(1)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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