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64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黑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标准化研究工作;承担斯拉夫语系国家标准文献的收集、翻译和研究工作;承担全省WTO/TBT信息研究工作;承担质量数据统计分析、质量研究工作;承担全省信息编码管理与研究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司徒街99号。
(二)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息监测中心(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审核查验中心与其合署办公)
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
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息监测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相关领域信息系统、管理专网等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审核查验中心主要职责任务:为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现场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司徒街99号。
(三)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
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建立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技术规范、计量科学技术与计量检测方法等研究与制定工作;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进行量值传递;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及定型鉴定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计量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218号。
(四)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责,承担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日常工作;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提供政策咨询、拓展融资渠道和人才交流等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党、团、工会组织建设。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西七道街27号。
(五)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人才培养发展中心
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综合执法培训、教材编写等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有关职业资格培训、考务、鉴定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主管部门网络远程教育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41号。
(六)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黑龙江)]
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及重要国储物资公证检验工作;承担产品、食品标准和质量安全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工作;承担国家黄河以北地区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及相关信息采集工作;承担移动实验室评价标准、资质评定方法和技术等相关研究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类产品及纤维制品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218号。
(七)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监督管理等工作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为特种设备相关评审、鉴定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218号。
二、招聘岗位
(一)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名。
(二)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息监测中心(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审核查验中心与其合署办公),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
(三)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名。
(四)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
(五)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人才培养发展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
(六)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黑龙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
(七)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名。
具体岗位详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具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及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5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为准。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