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2022年齐齐哈尔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8人

2022-03-02  |  来源: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导读】2022年齐齐哈尔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齐齐哈尔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职工队伍建设,解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委编委核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齐齐哈尔市儿童福利院(中国齐齐哈尔SOS儿童村)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民政局,是市财政全额拨款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院承担为孤、残、弃(婴)儿童及社会散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社会困境儿童提供生活、抚养、医疗、康复、教育的服务和帮助,保护机构供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2.齐齐哈尔民康医院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民政局,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收养、救助符合城乡特困供养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以及精神智力残疾的各类重症残疾人,为收养和救助对象提供救治、护理、康复和日间照料等长期的公益性服务。

3.齐齐哈尔安康医院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民政局,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收养、救助符合城乡特困供养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以及精神智力残疾的各类重症残疾人,为收养和救助对象提供救治、护理、康复和日间照料等长期的公益性服务。

4.齐齐哈尔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民政局,为市财政全额拨款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承担市辖区特困供养人员及市救助服务中心转送的符合入院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养任务,为上述人员提供衣食住行、医疗康复、文化娱乐、丧葬等必要服务。

5.齐齐哈尔市民政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隶属于齐齐哈尔市民政局,是市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殡葬事务、社会组织、残疾人福利、基层自治组织、养老服务、民政综合业务等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日常维护和统计工作;全市申请救助和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殡葬行业、地名行政区域界线专业档案资料的接收保管和利用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齐齐哈尔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理论基础、文化知识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为发布公告之日);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新录(聘)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聘任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4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齐齐哈尔市福利彩票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龙沙区民意路33号,乘坐9路、12路、27路公交车,昊方名苑站点下车)。

联系人:乔晶

咨询电话:0452-2794306,16645730075(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退伍证及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报名登记表1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4)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可以享受加分政策。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劳动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7)《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1份(附件4)。

黑龙江公考交流群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进群 黑龙江公考交流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