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专项招录现场资格确认及技能测试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黑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全省公务员招录工作统一安排,现就报考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职位的考生的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人员范围
1.报考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沿江人民法院、亚布力人民法院、诺敏河人民法院、绥阳人民法院职位且拟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名次,结合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各类别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资格确认方式
资格确认是根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照招考计划人数的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是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三、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所有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1月20日上午8时30分前到达现场,无需过早等待,天气寒冷,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
(二)地点
林区中院确认地址: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815号)
沿江院确认地址:沿江人民法院(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林业局高楞兴林路)
亚布力院确认地址:亚布力人民法院(哈尔滨市尚志市亚布力林业局林茂路)
诺敏河院确认地址:诺敏河人民法院(绥化市绥棱县绥棱林业局康乐路2号)
绥阳院确认地址:绥阳人民法院(东宁市绥阳镇084县道绥阳林区物资局东北侧)
四、资格确认所需携带材料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材料。需要学历认证的应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
2.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考生需提供承诺书原件一份(样式详见附件1)。
3.学历证明材料:
(1)考生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
(2)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留学人员报考“2021年应届毕业生”职位,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书,毕业时间应为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间,并在此期间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或开放大学等国家承认(特指经过教育部学历认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以查询的学历)的高等教育学历,需提供在2021年8月底前取得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社会在职的报考人员,必须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样式详见附件2)。
5.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年龄在18周岁到24周岁之间的),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6.报考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有户籍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及能够佐证符合此条件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8.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样式详见附件3)。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按照以下先后顺序提前自行装订,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学位证书(限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7)户籍(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户主及考生本人信息所在页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8)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证明(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退伍证》(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
(9)承诺书(附件1);
(10)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因疫情防控原因,考生需带手机扫行程码、健康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并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3.未能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后,考生按照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
请考生本人于2021年1月16日18:00前,根据报考单位发送短信确认是否参加资格确认。短信格式为: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已在网站上看到了林区中院发布的关于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确认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短信接收号码:林区中级法院18503655188(本机不回复)
沿江人民法院13936287747(本机不回复)
亚布力人民法院15378703956(本机不回复)
诺敏河人民法院13904564478(本机不回复)
绥阳人民法院18945325988(本机不回复)
六、书记员岗位计算机打字技能测试
1.时间: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8:30集合,无需过早等待,天气寒冷,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
2.地点:黑龙江省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84号)
3.考生范围:
沿江人民法院书记员(部门代码:0059,职位代码:02)。
4.计算机打字技能测试的标准及方式:微机打字考试作为资格条件,需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80字及以上(含80字),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打字考试为键盘录入方式,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听录音打字,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时间为5分钟,一次性完成。输入法可在86版五笔、极品五笔、二笔、微软拼音、搜狗拼音、智能ABC等常用输入法中选定。不得使用亚伟速录机打字,禁止使用非通用的、带有加密程序、特殊研发的输入法打字,考生自带的输入法安装程序需经监考人员现场审查,符合要求的允许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须改换通用输入法。大部分输入法将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前预装好,考生使用的输入法如在预装输入法范围内,原则上直接使用,不再安装考生自带的输入法程序。考生安装的键盘为标准的台式电脑USB接口键盘,允许考生自带USB接口键盘参加考试。本测试只进行一次,未能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或未达到测试合格标准的考生不得进行二次补测。禁止携带智能手表、手机等智能移动设备进入考场,发现携带并使用的按违纪处理。
七、其他要求
(一)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资格审核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二)考生应在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供工作人员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码色异常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体温高于37.3℃的考生,不得进入。
(三)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四)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林区中院 0451-87889866
沿江人民法院 13936287747
亚布力人民法院 0451-53440520 15378703956
诺敏河人民法院 16645592590
绥阳人民法院 0453-3720257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5日
原标题: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法院关于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公务员专项招录现场资格确认及计算机打字技能测试等事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42.101.89.194:9010/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
附件: